文章—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倪海清秘方救治癌症病人被判刑

2013/05/21 4461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内容摘要:风向标—从现在开始,从此时开始,您在使用偏方治疗疾病的时候应多留个心眼,尤其是用自己的偏方 给别人治疗疾病时更应如此。哪怕治疗收到效果,且效果不错。也会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最近在浙江省金华市就发生了这样一起让人唏嘘的事情。被告人倪海清虽然用自己的偏方成功救治了很多癌症晚期患者,但因为无行医资格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4月8日,在经历了漫长的煎熬之后,倪海清等来了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倪海清因生产、销售假药罪一审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对于倪海清和他的辩护律师黄振兴而言,这是一个意外的从重量刑结果。

在此之前,倪海清因患肾癌晚期,被取保候审。因认定其肾癌已转为良性,符合收监条件,一审宣判当天,法院变更了对倪海清的强制措施,执行逮捕。

“这是一个悖论。法院此举等于证明了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不仅无害且有效地治疗了自己的癌症,但同时又认定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是假药,一审判决其生产、销售假药罪成立。这本身就自相矛盾。” 黄振兴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激动地说。

当然,黄振兴忽略了一个前提,倪海清的中草药片剂并未经法定审批,这在法律上被定义为假药。由此可见,一审的定罪并无不当。

在倪海清假药案中,检察院的指控始终未能提供因此药直接或间接造成危害后果的病例。反而有不少癌症病人要求出庭证明该假药有疗效。

一种行为,没有证据证明其有危害社会的后果,相反,却有证据证明它可能有益于社会,这种行为是否应受刑罚?这正是该案横亘于法律与疗效之间的困惑。

事实上,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也是经历了很长时间。自2012年5月24日、30日两次开庭完毕之后迟迟没有判决,直至2013年4月8日,历时近一年时间。

koala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