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镇雄县罗坎街男子方九书驾车撞人被击毙 群众写联名信 图

2014/05/20 9910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云南镇雄县罗坎街男子方九书驾车撞人被击毙 群众写联名信 图

【开枪】

特警鸣枪、打破轮胎、射击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发射了12发子弹

“车速很慢,比人步行还慢。”但就在车启动几秒后,在现场的赶集者管玉春听到“啪啪”两声,“听到车前面的人喊‘警察开枪了’。我看到车前方有一名便衣男子持枪,枪口冲着天。”

管玉春说,对天鸣枪后几秒,她看到3名警察在短时间内分别从前方、左侧、右侧鸣枪,前方子弹打在左前轮胎,右侧子弹打在右侧前后轮胎,最后左侧的子弹直接射向驾驶室内的方九书。“一个特警拿起摆摊用的小板凳,把车窗玻璃敲碎,双手持枪,把枪伸进车窗内,直接朝里面开了三枪。小板凳还挂在车窗上。”管玉春说。

昨日,外宣办副主任熊涛就当时特警在怎样的情况下做出开枪决定,是否接到开枪指令做出回应。

他称,特警总共开了4次枪,发射了12发子弹。

第一次鸣枪警告:方九书在撕字条时突然跑到车上,特警劝他下车,他不下车,并拿出一把长刀砍向特警,对其构成威胁。在这个危险情况下,特警朝天开枪警告;

第二次打破轮胎:方九成关闭车门,发动车子,特警开枪打破轮胎;

第三次鸣枪再警告:特警开枪打破车轮胎后,方九书并没有停车,车辆继续向前行驶,撞到特警的车,特警再次鸣枪警告;

第四次开枪:方九书仍没停车,并继续向前行驶,为有效制止方九书,特警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

熊涛表示,特警主观上肯定没有要将方九书击毙的想法,但特警没有其他办法制止其开车,为避免撞到人做出了开枪决定。“有部分群众认为当时情况不危险,这不一定客观,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对形势有更全面的评估。警察开枪的行为是否合法,会由检察院调查得出结论,最后以检察院的结论为准,不能群众说了算,也不会由警方说了算。”

熊涛还认为,民警在警示无效的情况下朝驾驶室内的方九书开枪,也是为了制止方九书,并不是为将他击毙。驾驶室位置比较高,警察看不清楚方九书的具体位置,不存在故意将他击毙的说法。

koala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