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多名女生遭地痞性侵 警方被疑未立案

2014/07/07 6787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山东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多名女生遭地痞性侵 警方被疑未立案

7月3日,事发的斑鸠店镇中学。附近村民称,常有社会车辆停在校门口诱骗女生。

公开的秘密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在斑鸠店镇,社会青年从镇中学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多年公开的秘密。

斑鸠店镇中学是初中,有学生近千人,寄宿生较多。提起学生被性侵一事,学校附近商店一店员说,“七八年来就这样,校门口隔三岔五就停着好车,傍晚就有小姑娘上车走了。”

晴晴的多名同学证实,最近一两年经常停在校门口的有黄鹏的红色本田车、一辆白色宝马和一辆灰色的车。

一名今年13岁的女生苗苗得知晴晴的遭遇后,告诉晴晴自己也曾被黄鹏性侵,“我恨他 (黄鹏)”。

7月3日,苗苗告诉新京报记者,2012年8月,她11岁,刚上初一,黄鹏通过QQ“附近的人”功能和她成为网友。“黄鹏有个QQ群,专门加女生。”黄鹏开车带苗苗出去玩了两次,第三次黄鹏在车里“强奸”了她。事后苗苗因为害怕没告诉任何人。

黄鹏等人诱骗女生,甚至连其家人都心知肚明。当地人路兴海曾替郑容材到康家“说事”,路表示:“他们几个人打小就不是好东西,作孽啊,强奸了俩小姑娘。”

此外,还有两名女生向李家人描述了自己被黄鹏侵犯的过程,两人称也是通过QQ与黄鹏等人结识,被送过手机和一百块钱,随后被迫与之发生性关系。

上述案件发生后,家长们均未报案。李家人称,他们报案后警方没有给他们受案回执单,也没有给他们立案通知书和不予立案通知书,目前他们也不知道案件进展情况。

质疑1

警方是否已立案?

1月4日下午,李家人到东平县刑警大队报强奸案。但至今警方没有给他们受案回执单,也没有给他们立案通知书或不予立案通知书。他们怀疑警方未予立案。新京报记者向东平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求证,未获回应。

李家人还提到了报案时的几个疑点。1月4日晚晴晴的舅舅陪同做笔录,他说警方伪造晴晴的说法。“晴晴原话是‘他扒我衣服’,我却看到警察在电脑上打‘晴晴把外套脱了,又坐在床边帮黄鹏脱衣服。

晴晴的舅舅要求中止笔录,并告诉了在门外等候的亲戚。晴晴的二姨打电话想找电视台曝光,胸口被打了一拳,李晓风则被另一警察按倒在地。

对于此事,刑警队一名副队长表示,刑警队办案区借用的是公安局的地方,打人者并非刑警队的。

一周后,李家人再次带晴晴报案做笔录。1月底,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显示,“处女膜破裂”。

李家人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6月24日,刑警队一警察称,“人家通过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我们也没办法。”对于这一说法,新京报记者向东平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求证,未获回应。

7月4日,斑鸠店镇派出所所长张利智当着新京报记者的面告诉李家人,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黄德伍以放火罪控制起来慢慢审。“这种案子调查取证太难。”“我们也很为难。” 但张利智始终未明确告诉李家警方是否立案。

斑鸠店派出所另一名工作人员当着新京报记者的面向李家人证实,经过讯问,黄鹏等人承认与多名女生发生过性关系。“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但此前警方曾告诉李家人,黄鹏等称发生关系均是自愿。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表示,刑法规定,对于14周岁以上女性发生的强奸案,调查取证有难度,除了口供外,还需要体液、衣物液体、身体伤痕等物证佐证,而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违背其意愿都算作强奸,“但需要受害人报案。”

koala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