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遂昌县湖边村村支部书记章园根挪公款被判缓刑 数百村民求情

2014/08/09 3066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内容摘要:风向标—中新网丽水8月8日电 “这么多年,村里需要钱,我就用自己的钱先划给村账户垫着,我自己要用钱的时候,从里面拿出来先用下,村里当时也欠我钱的,怎么就犯法了?”做笔录时,他不止一次这样说。在他的印象里,自己这么做,无可厚非。

浙江遂昌县湖边村村支部书记章园根挪公款被判缓刑 数百村民求情
村民求情书

浙江省遂昌县某村的村支书章某,当选为村领导二十多年来,一直深受村民爱戴。

然而,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他挪用了75万公款和集体资金,被遂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知道章某出事后,村里的数百位村民自发写了求情书。“他每年过年都会给村里的60岁以上的老人包100元红包,还自掏腰包10多万为村里学校新建大门,为村民支付医疗保险一年……”村民们说。

这份求情书其实是7月写的,但是看上去像是十年前写的一样,因为互相传递,纸张都已经微微泛黄,起了褶子。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挪用资金

2002年11月,时任遂昌某村村支部书记的章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45万元,期限为一年。2003年11月,因为手头没有现金,章某挪用了村集体账户里县里下拨的移民款35.6万元以及账户内原有的9.4万元集体资金,共计45万元,用于归还个人贷款。嗣后,章某将其挪用的45万元与该村需要支付给章某的挖机,铲车工时费予以抵扣。

2004年11月,章某小舅子银行贷款到期,向章某借钱。章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从村账户挪用30万元资金借予其归还贷款。一星期后,章某将30万元归还。

2014年,章某在接受检察院讯问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这起案件案情清晰明了,承办法官在调查时却发现,章某的所做作为,完全是因为不懂法。如果换个途径,也许就不会触碰到法律的红线。

koala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