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震川路砍人被杀案白衣哥出院被羁押 龙哥宝马男刘海龙曾五次被捕

2018/08/30 1053点热度 0人点赞 0条评论

“持刀伤人反被杀”事件骑车男子已出院,现被羁押!妻子受访叹息。27日晚,江苏昆山发生一起宝马司机持刀追砍自行车车主反被砍身亡的刑事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当地媒体报道,电动车自行车车主于海明在事发地附近一家酒店就职,为分管电工工作的负责人。该酒店员工称,于海明为人和善、待人友好,并不像一个喜欢冲动的人。宝马男刘海龙也被媒体确认,自2001年至2014年,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计达到9年半。今天,南都记者从电动车车主于海明的同学处获悉,目前他已经出院,正被羁押在当地看守所,于海明的妻子、小孩、老人都安全。南都记者致电于海明的妻子,对于丈夫的遭遇,她一直叹气不愿回应,“事情已经出了,最近联系的人也很多,让我考虑考虑。”

龙哥终结者

龙哥终结者

网友怎么看:

我的判断是昆山龙哥跑向车子,是为了拿武器,开车冲撞白衣男子。或者叫人来打白衣男子。
我判断的依据有以下几点:

1:昆山龙哥好勇斗狠,在双方还没有发生冲突时,他就疯狂攻击白衣男子,并且主动持刀行凶,说他会在短时间内落荒而逃,可能性不高。
2:此人是一个喜欢暴力解决问题的流氓,这种人车上只带一件武器的可能性很低。
3:昆山龙哥用刀背就把人砍成那样,按照一些人的说法,他那么做只是为了吓唬人。可见其凶残残忍。即便车上没有刀,他回到车上后会不会叫人?会不会做出进一步伤害的人行?这些都是合理的判断吧?

通过以上三点,你让我相信龙哥上车后,会等待救护,放过白衣小哥,你的依据是什么?

龙哥宝马男刘海龙

龙哥宝马男刘海龙

专家怎么看

电动车车主的行为“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引发热议,甚至有律师分析认为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在法律上,如何界定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要件是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认为,首先存在防卫的前提。阮齐林向记者表示:“纹身男和几个人对电动车车主进行殴打,这个是看得见的,属于不法侵害,继而又拿刀砍他,也属于不法侵害。白衣男子对这样的行为进行反击,来保护自身的安全,具备防卫的前提。但是,防卫的前提有一个很微妙的时间条件。当白衣男子拿刀在手的时候,能不能认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防卫的必要性已经消失?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认为它后面的行为不具有防卫的意义。就我看来,这个案件中间,防卫的时机应该说还是合适的,它是存在的。”

阮齐林表示,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特殊防卫或无过当防卫。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阮齐林认为构成了特殊防卫,他具体分析说:“第一点,他确实还是一个紧急密切的过程。第二个,致命伤是后来追砍形成的,还是当时夺刀的时候行成的,不清楚。第三个,作为防卫的人处在愤怒惊恐之中,非常紧张,每一刀都不一样,这个分寸的拿捏确实很难拿捏。第四个,面对攻击性特别强的情况,他担心反扑,所以反击比较严厉。这样的做法它还是有一定的合理性。这样一个复杂的案件,确实也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koala

这个人很懒,什么都没留下